應屆畢業生畢業在外地找了一份工作,現在試用期已滿,要簽訂正式錄用合同,但是最多一年之后就要回到家那邊工作,所以不想將戶口、檔案、報道證等資料轉到現在工作的地方,怎么辦?如何很好的處理呢?如何跟公司說明呢?(現在還沒有跟公司說我最多在這里工作一年的打算,可能還不到一年,今年完了就回家了)
熱心網友
一般公司人事都不喜歡員工把關系轉過來,會給他們增加很多的工作量的。所以你直接說,你嫌辦手續太麻煩了,反正保險不跟著關系走,也沒太大關系。估計人事不會強求你的。但是如果公司內部有嚴格的要求,那就沒辦法了。你和誰說什么都沒用了。
熱心網友
那就不簽,公司不會逼你的.
熱心網友
現在找工作不易,如果能長期工作下去也很好啊,公司能幫你反關系都轉來也不錯,如果你真想回家工作,還不如現在就回家呢,在外上學這么多年,家鄉的環境也該熟悉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