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的樓交付使用了,樓上鄰居做防水到我家檢驗是否漏水后,物業讓我簽字證明不漏.這個字我能簽嗎??是否應當由物業和裝修隊來簽??
熱心網友
物業的意思是讓你證明樓上裝修之前你家未漏,假如日后你家要漏就找不到物業了,就是樓上自己裝修弄的了。你可以這樣:讓樓上在衛生間和櫥房做個48小時的閉水實驗,證實不漏,你再簽字,并注明具體位置和寫明若不是由于樓上裝修破壞,日后若漏水應由物業公司(施工單位)承擔維修責任。其實衛生間的防水和屋面防水施工單位應保修5年的,若是防水問題,在5年內你都可以通過物業公司找到施工單位來維修。樓上裝修也不一定會破壞防水,所以日后真漏了,應該事先分清責任。
熱心網友
簽字時要寫明具體情況,如是誰讓你簽名的,實驗時間有多長,以及您需要免除的責任等等。
熱心網友
應該由你簽,但應注明是當時不漏,在保修期內若出現漏水還是由開發公司負責.對了,水泡的時間要達到要求.
熱心網友
哼! 我看這像個陰謀!最好不簽名!可以躲過一節!請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