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萬科青青家園干物(我們是今年7月要畢業的學生)。在那里實習,說是一個月25各工作日。一個月500但現在。每個月要干26或27天,還要加班,沒有加班費!他們(工作單位)這樣對嗎?但錢還是500!!!
熱心網友
你是個學生打工,錢差不多就行了,不愿干就離開唄
熱心網友
年輕人不要那么激動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啊。你做了 老板,也會那樣的 。
熱心網友
年輕人不要那么激動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啊。
熱心網友
按《勞動法》來說當然不對,但現在又有哪一家單位是嚴格按勞動法辦事的呢?特別是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