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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最高的官是總督,巡撫,總督有的一個省一個,譬如說直隸總督,有的一個總督管兩個省,譬如說兩廣總督,管廣東、廣西。有的一個總督管三個省具體情況不一樣。還有巡撫,總督和巡撫他們的職權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相同的地方。各自開府,不是一個府,總督府、巡撫府,各自開府,權力有交叉。巡撫基本上一個省一個巡撫,也有的省是總督兼巡撫,這是特例。那總督和巡撫如果住在一個省城,分別開府,職權分工又不是特別明確,就容易經常造成一些不便之處,有人建議合,光緒的時候做了一些嘗試,后來還是沒有合。清朝皇帝考慮可能是便于互相制約,省里面還有三個重要機構,一個叫布政使司,這是個衙門,長官叫布政使,相當于現在的副省級,管財政,一般的行政事務。一個是按察使司,也是衙門,長官是按察使,管司法,一個是提督學政,長官就是學政,就是管教育,相當于現在的省教委,學政相當于教委主任,省教委主任這樣的。所以,機構比較簡單,主要就這三個,“府”相當于現在的地級,地市級,府的首長就是知府,副職就是同知,它有個副職,再下面是縣,縣的長官就是知縣了,大家都熟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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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是軍政大權巡撫是主管政治布政使管理民政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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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部門機構職能詳細介紹,包括總督,巡撫,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