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與單位簽訂了5年合同,現在我想換個單位,愿支付3年的違約金,單位是否有權拒絕放人?我想咨詢一個有關工作合同的問題,我2003年與某機關事業單位簽訂了5年的工作合同,現在我想換個單位,并且愿意支付3年的違約金,單位是否有權拒絕放人?

熱心網友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應當交給用人單位違約金。合同終止

熱心網友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