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傷殘(三等甲級)軍人,于2000年復員,至今還沒有安置工作,多次找地方民政局至今末果。本人是陜西咸陽人,在貴州省武警黔南支隊服役五年,是一級士官,并且貴陽武警黔南支隊司令部及政府于2004年7月12日給陜西咸陽民政局發了證明。在當地方民政局的人不給明確答復,所以想問朋友,解決這個問題最有效的部門是那里。本人可否找律師來解決嗎? (待人尋求)
熱心網友
去找你們那的"人大"
熱心網友
這是民政部門主管的,如當地不行,應到它的上一級民政部門去反應,自己也看看當地的有關政策,因為每個地方的具體政策是有區別的,我相信上級民政部門會重視你這件事的。如果原部隊聯系方便,也可證部隊出面聯系一下更好。 我在部隊21年,1986年曾幫助安徽望江縣的一位三等甲級退伍戰士安排過工作。 不用客氣,像你這種情況,每找一次與民政部門接觸,最好有書面的依據,以避免口述無憑現象。現在到政府辦事,都得講個依據,你可以到上級民政部門找找領導再說,要準備一些相關的文件和證件,寫明事實經過,如能取得部隊的協助就更好了。
熱心網友
律師在你這事里起的作用不一定大。你到人武部去試試,復員軍人應該由他們來安排。不行找媒體爆光。再不行再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