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堅決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是否支持女方?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男方提出:離了以后,每月給女方幾百元錢生活費,用不用去公證或者讓法院出個什么證明?也就是說,怎樣讓男方說話算數,離婚以后不違約? 請一定幫幫我,謝了。

熱心網友

  一方堅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法律沒有規定說必須保護哪一方的利益。除非說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提出離婚的。  法院是否判離婚,要看是否具備法定的判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條件。  離婚訴訟的中心問題就是財產的分配、扶養費的給付標準等經濟問題。如果雙方就此形成了協議,法院會在判決中體現出具體內容。照此執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