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寫“會議記錄與會議紀要的異同”的論文,但是不知道怎么寫,求求大家給我出出主意吧,謝謝!

熱心網友

會議記錄是對各位發言者所說的話如實記下來,說什么記什么,不能加上記錄者自己的任何觀點。其要點是: 1。全面,即盡量不漏記,特別是對關鍵性的話和與其他發言者觀點不相同的話要認真記錄。 2。重點。記錄者當然不可能一字不漏地記錄,但是說明發言者中心意思的話,即發言的重點,必須記錄下來。 3。且勿摻加記錄者個人的關點。會議記錄一般是留作備查用。因為各說各的,一旦將來需要查閱,留下記錄就很方便了。例如機關領導班子在討論任免干部時,各人說完后當然由第一把手總結并作出決定。因為行政機關的領導班子開會討論問題,不是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辦法,而是第一把手在充分聽取大家意見后作出決定,不一定是采納多數人的意見。事后發現這個決定是完全錯誤,需要追究責任。這時查一下原來會議記錄,在會上說與決定不同意見者就沒有責任,而說相同意見者就有責任了。(當然主要責任還在于做出決定的第一把手)。會議紀要是根據記錄綜合整理出幾條主流意見,也就是大多數人同意的意見,作為這次回會議討論的結論性文件。當然如果有與多數人的觀點明顯不同的意見,也應該寫上,以真實反映會議參加者的觀點。會議紀要在某些場合和某些事情上,是可以作為今后處理相關問題的依據。一般非政府機構間的兩個或多個單位的會議紀要就是這樣。但是有時只能作為政府機構決策的參考,不具有"紅頭文件"的作用。例如對某項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邀請有關專家和各方面人士開會討論評議,這時的會議紀要就是起這樣的作用。政府決策機關還要根據會議紀要研究后進行批復。這個批復才是"紅頭文件",然而會議紀要顯然對政府機構的批復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寫好會議紀要需要有較高的綜合能力,該寫的一定要寫上去,不能只是羅列觀點,反映不出會議參加者的真實意見。沒有必要寫的就不要寫,以免重點不突出,讓人看不出個所以然。寫好會議紀要,要多實踐。業已形成的一些會議紀要可以作為學習怎樣寫的參考。我過去常寫會議紀要,這里不可能說得太細致。有問題可通過"愛問"編輯給我發信。看了下面這位學長的回答,有幾點補充說明和稍為不同的意見:1。會議紀要一般不單獨作為行政文件發,可以是行政文件的附件。把會議紀要作為文件發的做法是不規范的。文件必須有文號,而會議紀要是不需要文號的。籠統把會議紀要說成是行政文件似乎不妥。2。會議紀要并無固定的格式,當然開頭要寫明會議的主持人(單位),會議日期,會議地點,參加會議的人員等等,這是會議紀要必須包含的內容。事實上會議記錄也要寫上這些內容。所以會議紀要并無一定格式。

熱心網友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異同: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整理加工而成的,兩者都是會議產物,都記載會議情況和會議議定事項,但也有不同:在性質上,會議紀要是法定行政公文,會議記錄是機關單位內部用于記錄會議發言的事務文書.在內容上,會議紀要是經過加工整理的會議內容的要點,會議記錄是會議的原始記錄.在形式上,會議紀要是行政公文,有一定規范格式,會議記錄沒有統一格式.在發布方式上,會議紀要按公文發文程序發,上報按"報告"走,下發按"通知"走.會議記錄僅作為內部資料保存,不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