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臺灣政府允許臺灣人到中國大陸打官司嗎
熱心網友
你可以在大陸,按照大陸地區的法律及管轄,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種訴訟必須是:案件在大陸地區發生,大陸對案件中的人有管轄權,適應大陸法律。
熱心網友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只要符合我國法律關于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就可以。
請問:臺灣政府允許臺灣人到中國大陸打官司嗎
你可以在大陸,按照大陸地區的法律及管轄,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種訴訟必須是:案件在大陸地區發生,大陸對案件中的人有管轄權,適應大陸法律。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只要符合我國法律關于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