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把從書店買來的書賣出去犯法嗎,用相同的關于書的信息
熱心網友
如果該書是合法出版物,而且你的來源合法,你的銷售行為并無違法之處;如果該書是侵權商品,但由于你的來源合法,假如權利人追究的話,你停止銷售即可,一般不必承擔更多責任。強烈建議你參考以下案例:《姜平訴廣州音像出版社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熱心網友
書店不賣書號,書號是出版社向新聞出版署申請下來的。我聽說過出版社將同一書號賣給不同書商的事情,但這些事情都是作為“發案”聽來的。出版社要受處罰,書商要收回并銷毀出版的“非法書籍”。但有沒有沒發現的,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