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輪胎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產品既需要交納增值稅又需要交納消費稅(稅率10%),還需交納與增值稅、消費稅有關的稅費;年底還要交納企業所得稅。1996年12月有關情況如下:材料采購100萬元,取得增值稅發票注明稅款17萬元,購進機器設備一臺,增值稅發票注明價款4萬元,稅款6800元,為購材料支付運費72857.15元,食蓋房領用原材料2000元,盤虧材料28000元,共取得含稅收入234萬元,另外發生轉讓利權一項,取得轉帳支票一張10萬(專利權攤余成本8萬元)。損益帳中有關數字如下:產品銷售成本130萬元,產品銷售費用12500元,管理費用14萬元,財務費用5000元,營業外支出(系銀行存款透支罰款)10000元。要求分步計算該廠應交的各種稅費并且編制會計分錄。解: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 應交增值稅= 應交消費稅= 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所得稅額=請您詳細列上步聚,謝謝敬送100分

熱心網友

我對棋韻姐有幾點異議,咱們探討一下:1)第7項中,從題意來看,該專利權應該是做為無形資產入賬的吧,專利權的轉讓是轉讓所有權吧(轉讓所有權即出售應記入營業外收支,若轉讓使用權即出租應記入其他業務收入)。借:銀行存款 100000,貸:無形資產 80000,貸:營業外支出 20000。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計提都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也就可以了。2)關于題中材料的盤虧,如果是考試,還是應轉入“營業外支出”,同時做進項稅轉出。如果是實務,就按棋韻姐說的,等稅務批準再做處理。3)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計提的基數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棋韻姐因疏忽沒有對消費稅計提。其他的處理完全同意棋韻姐。

熱心網友

納稅有6%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