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因本人所在的物業公司和住戶發生了糾紛, 被用戶告到了電視臺新聞檔,結果電視臺來人采訪攝像,本人很是不愿意,又無法阻止,結果二天后就上了電視,我很生氣,新聞采訪人員,有權力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對被采訪人員采訪和攝像嗎?我可是在我拒絕的情況下,新聞采訪人員還在采訪和攝像,我可以告他們嗎???謝謝

熱心網友

是要先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