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沒有正常的性生活,妻子不配合,因而有了外遇,我是否該受譴責。是否是對妻子不忠誠,她沒有這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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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著名學者周國平說過:“兩性關系的三個因素 性-----快樂 愛情----理想 婚姻-----現實 婚姻的困難就在于要把這三個不同東西統一起來。” “如果說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末也只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過,個人性愛的持久性在各個不同的個人中間,尤其在男子中間,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確實已經消失或者已經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所排擠,那就會使離婚無論對于雙方或對于社會都成為幸事。這只會使人們省得陷入離婚訴訟的無益的泥污中......” ----謹以恩格斯寫于1884年《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經典論斷與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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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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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對不起你的老婆啦。就算她對不起你。你也要保持。到時候法院上有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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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好好的溝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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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應該和她溝通一下,問清楚情況,看有沒有改進,再做處理,你有外遇肯定是不好的,大家都改,我想會幸福的!不要動不動就離,會讓問題擴大的,冷靜想想吧!愛一個人會改變自己的。相信我沒錯的。祝你早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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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有問題應該去看病,或者她有外遇你還是離婚吧這種不正常的人,你真的想和她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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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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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慮離婚。如果有孩子的話,要保護好孩子,不要傷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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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是什么原因,解決問題。有外遇當然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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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推薦個好網站吧,很快,很權威,你不妨去試試.網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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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樓上的觀點,我有看法。組成一個家庭多不容易,哪能說拆就拆。我認為:改過自新,多多溝通,一定會快樂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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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活得多累啊!你們倆不論是誰,都可以提出解除你們不完整的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