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積金可否在稅前列支。上海的高溫費、服裝費的每年標準是多少?補充公積金可否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上海的高溫費、服裝費的每年標準是多少?如何合理讓企業少交所得稅而職工股東又不吃虧 (我公司的職工工資支出額較高---是內資企業)
熱心網友
關于補充公積金可否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回答如下: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中有關財務列支問題的通知》(滬財基[1997]11號),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財務列支問題,分別按下列辦法處理:1. 對實行工效掛鉤,目標效益工資及其他工資管理辦法的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公司、控股集團公司),在企業應付工資結余中列支;應付工資無結余,而企業盈利情況較好,可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要調整納稅所得額。2. 對實行相對額計稅工資的集體企業,在當年度清算的計稅工資控制數大于企業實發工資部分的額度內,可按規定提取補充住房公積金,列入管理費用,計入應付工資;實際納稅時,從應付工資中列支。如企業實發工資超過計稅工資控制數的,不能列支補充住房公積金,對實行絕對額計稅工資的集體企業不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3. 對實行“二不超”工資管理辦法的股份制企業,經董事會決議,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可按實際繳存額,列入管理費用,計入應付工資;在年度所得稅清算時,對超過計稅工資總額的部分,調整納稅所得額。4. 對沒有任何財政補助收入的事業單位(原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確保當年度財務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辦法,所需經費在事業支出中列支,預算科目列“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可見:應該進行納稅調整。其他的問題,可向上海稅務局咨詢。。
熱心網友
企業發放防暑降溫費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發放。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在職工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