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納的消費稅和營業稅都計入了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那么銷項>進項的應納增值稅計入哪里了?謝謝了!

熱心網友

增值稅的帳務處理參考一抹陽光的,或搜一下我以前的回答。關于為什么不記入損益類:增收稅是對商品或產品增值部分征收的稅,是由買方(即下家或下一環節)承擔的,不包含的賣方的收入當中(從分錄可以看出),所以不能與收入相配比,不記入損益。消費稅在核算上是含在售價當中核算的,即已經包含在收入當中了,所以應與收入配比記入損益。營業稅簡單說是對應交營業稅的收入征收的稅,是由應稅方承擔的,所以也應與收入配比記入損益。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對上稅3種應納稅額(包括增值稅)征收的稅種,也是由應稅方承擔的,所以也應與收入配比記入損益。當然了,不管是什么稅,實際上最終還是由消費者承擔的。(以上均為個人理解,我也沒見過書面的解釋)

熱心網友

增值稅在銷售商品時已經價稅分離計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中,銷項進項的應納增值稅,應轉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月末應把上月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轉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因為價稅分離后損益中的主營業務收入不含增值稅交納的增殖稅就不能記入損益類。若計就重復了。

熱心網友

為什么交納的增殖稅不記入損益類?在成本核算上不是少了這一塊嗎?因為增殖稅是價外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是價內稅。所以增殖稅不記入損益類。成本核算時不能核算增值稅。

熱心網友

企業要增設“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通過此明細科目來反映企業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借方余為多交數,貸方余為未交數)期末有未交的:(銷項大于進項)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實際繳納: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對樓主補充問題的補充回答:增值稅為價外稅,一般情況下是不影響損益的。

熱心網友

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