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專生(在讀),前不久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大概內容如下:北京一個公司的懂事長(袁寶憬),用錢雇兇殺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國家捐獻495億人民幣,法院緊急改判死緩,至今還沒有執行死刑。試問“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請大家談談自己的看法,我對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極點了。【以上消息絕對真實】 問題補充:我敢肯定:內容絕對真實的,是在遼寧中級人民法院判的刑!@!!
熱心網友
這個新聞我看了,是在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的,可是他當庭翻供,否認公訴方的指控,加之被害人家屬提出的484萬元的天價賠償,沒有當庭宣判。
熱心網友
現在那里有公理啊,遍地丑惡!
熱心網友
沒聽說有一個遼寧中級人民法院,就像沒有江蘇中級人民法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