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投訴深圳華鼎財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華鼎財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衛視的華鼎財經節目上播出的內容是夸大其詞,虛假宣傳,如:說漲幅好的600550天威保變就是會員股.如:在電視上說"現在加入會員馬上有知明專家親自指導"我05年6月28日被騙加入了會員.交了會員費2880元,入會后根本沒有'知明專家親自指導'',叫我買賣的股票也沒有他們講的那么好而是相反。所提供的服務就是他們說的是指令,事實上他們分的上鏡老師就是在電視上宣傳他們提供的股票漲的如何好,和操盤老師就是涉嫌帶會員操作股價或是讓會員接盤讓什么人出貨,涉嫌的股票有600674,000858,000069,600795,600018,600467,600350,000625, 600962,600011。600337。我入會5個月了連會員費都沒掙到, 還全部被套牢 虧損40%多,讓買的都是業績不好的股票如000625長安汽車5.45讓買的還讓持股一跌到3元多了 具體請求、投訴理由、事實經過:我通過看山西衛視的“華鼎財經”節目宣傳的影響,以及華鼎的一個叫左斌的(手機號1 62)在股市閉市后打電話給我,讓我看一下他們華鼎的實力給我推薦了600593股票,讓我第二天看看漲得如何,第二天該股開盤就漲停,連續幾天分別推出600506,600692。都是第二天開盤就漲停。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在05年6月28日通過了一個叫嚴華的加入了會員,6.29日一個叫李娜的電話通知我4.2買600674(川投能源)二成,和600176(中國玻纖)一成,以后一連幾天無服務我要退出會員一直到現在不與我協商,堅決不同意退會。毫無疑問我是被華鼎騙進來的。理由 1:推薦給我的股票根本就沒有漲停的,連一般股票都不如。水平極差,不具備營業的資格。2:入會3個月來也沒有買到在電視上講的漲得那么好的股可他們天天在講3:在電視上說"現在加入會員馬上有知名專家親自指導"我05年6月28日被騙加入了會員.交了會員費根本沒有'知名專家親自指導'。4:據我了解就是一般的工作人員和我聯系,根本就不具備從業資格。(和我聯系的是李娜和記春分)。5:一開始告知是上鏡老師尹國宏帶我操作買賣股票,在我8月11日6.47買了600337(美克股份)后,8月17日李娜又答復是李圍帶我的 在這之前一直是在騙我是尹國宏帶我。6:華鼎給傳真的<投資報告>有的沒有標題,不知是算什么,都沒有落款也沒有日期,不知是哪來的和誰寫的什么時間的,沒有可信度。就是這樣的投資報告,600674(川投能源)在我多次要了2個多月才給的,還有600176,600350。他們把傳真號都給處理掉了。投資報告內容簡陋。不可能作為投資報告。影響了我的投資。7:故意提供劣質服務,大盤見底連續8個交易日無服務,卻告知無買的,8:華鼎在電視上講的會員股漲了30%或是更多,給觀眾的印象就是在股市的資金增漲了那么多,我加入了會員后才知道,華鼎有規定只讓你買一成,有的讓買二成,根本就不是給觀眾的印象的那么回事,,一般會員也是買不到的。就是買到了還不知道是什么價位買得呢?對觀眾隱瞞了事實真相。9:華鼎在電視上的行為不誠實守信,是騙人的,屬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行為,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行為。理應查處。10:華鼎在簽協議上也采取了欺詐做法先交錢后簽合同,華鼎在電視上講的天花亂墜。又給你推薦開盤就漲停的股,加入會員的都不會在乎先交錢的,可是現在我認為按照華鼎的宣傳應是會員合同,而不是咨詢合同,這里有詐,11:事實上華鼎就是利用會員炒作股票,涉嫌聯合機構什么的利用會員操作股價,從電視上的宣傳來看,根本不是在從事什么的咨詢服務。12:華鼎給我提供的聯系電話盤中經常不能及時打通,開市時間全占線,也不知他們到底帶了多少會員,有個界線沒有,在服務上得不到保證,損害了會員的利益。請求:1:全額退還會員費,支付精神賠償費,責令停業整頓,查處屬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行為。在電視上公布對觀眾隱瞞的事實真相。2:請求就我的舉報投訴事項認真調查取證,做好向有關人員的詢問記錄,注:我現在可以提供的證據是:1:華鼎傳真的不知道從哪找來的“投資報告”2:給我推薦的股票日線圖 。3:在山西衛視“華鼎財經”節目宣傳和節目中的廣告。山西太原 劉友林聯系電話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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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鼎財經人員通過電視對公眾宣稱加入會員可享受何種待遇,實際上是一種合同要約,你因此繳會費,加入會員,促使合同成立.在合同履行中,不能得到電視中所宣稱的會員待遇,可視華鼎違約.你可就此提出要求對方按合同繼續履行,或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相應損失的訴訟請求.此損失指的不是股票的損失,而是因退會而產生的損失.至于電話中所說的承諾,證據不足,法院不好認定.精神損失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再現在證據制度是當事人取證,法院一般不會去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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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鼎財經人員通過電視對公眾宣稱加入會員可享受何種待遇,實際上是一種合同要約,你因此繳會費,加入會員,促使合同成立.在合同履行中,不能得到電視中所宣稱的會員待遇,可視華鼎違約.你可就此提出要求對方按合同繼續履行,或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相應損失的訴訟請求.此損失指的不是股票的損失,而是因退會而產生的損失.至于電話中所說的承諾,證據不足,法院不好認定.精神損失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再現在證據制度是當事人取證,法院一般不會去取證.你可以找律師咨詢,現在很多律師都是免費咨詢的!你好象認為電視臺有責任,我也說不來,不過我覺得電視臺不需要對它所播出的廣告負責,要不象肯德基的蘇丹紅事件也就不會那么晚發現,還有很多商品也不象電視里說的那樣!我覺得人還是踏踏實實的為好~~!!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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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律師咨詢,現在很多律師都是免費咨詢的!你好象認為電視臺有責任,我也說不來,不過我覺得電視臺不需要對它所播出的廣告負責,要不象肯德基的蘇丹紅事件也就不會那么晚發現,還有很多商品也不象電視里說的那樣!我覺得人還是踏踏實實的為好,不要想一夜致富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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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鑒長十智吧,失敗是成功之母,不經風雨怎見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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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認為證據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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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具體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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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腦子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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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1:用手機打給你,讓你買入股票,無法查實的。2:嚴華是否真有其人?如沒有那更不必說了。權益人都沒有。3:你的投資從何說起呢?舉證沒有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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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有這么多理由,為什么還卷進來呢?自己的事自己辦吧,誰也幫不了你,只有你自己能解決,相信自己吧,你已受騙一次,我想你不會再受第二次騙了吧。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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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