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了一個小店,并沒有多大的利潤,有時甚至還要虧損,工商的人員每月都讓交200元管理費,只有在交費時來,平時也沒有任何管理?還有地稅讓每月交160元,國稅每月交100元,這樣的負擔并不清.不管賺不賺錢,先要次這么多?我就想現在下崗的這么多,就業壓力這么大,自己做點小生意為什么又要收這么多錢呢?也想請問一下,這方面的稅費應收多少?政策上是怎樣規定的呢?真是感覺<<捕蛇者說>>的句話"苛政猛于虎呀"
我開了一個小店,并沒有多大的利潤,有時甚至還要虧損,工商的人員每月都讓交200元管理費,只有在交費時來,平時也沒有任何管理?還有地稅讓每月交160元,國稅每月交100元,這樣的負擔并不清.不管賺不賺錢,先要次這么多?我就想現在下崗的這么多,就業壓力這么大,自己做點小生意為什么又要收這么多錢呢?也想請問一下,這方面的稅費應收多少?政策上是怎樣規定的呢?真是感覺<<捕蛇者說>>的句話"苛政猛于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