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月在“新浪交友”交費80元(80元/年),成為水晶會員。但是不到兩個月,“新浪交友”變成什么“愛吧”,又要手機號,交費才能進。那我一年的錢不是白交了?里面的資料也丟了!這是明顯違反《消法》,也做得出來!我怎么辦?向誰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