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11月4日報道:新疆一記者拍攝警察打人事件,遭到該派出所警察群毆攝像機被搶。警察具有抓人,管人,甚至是槍擊正在實施犯罪的人權利,如果他認為你在犯罪,你可就有危險了,這可實在是太可怕了,他要是對你做了犯罪的事,反說你襲警這該怎么辦呀。怎么能使老百姓和社會更好的監督他們的權利呢?
這樣的警察真讓人恨!槍斃了得了!
當我們真正成為法制國家的時候,這一切就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