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新的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即使沒有責任,也應承賠償責任.這就是現在所謂的"以人為本\撞了不白撞"理論地運用.因此,你說的情況不是很情楚,最好的辦法還是與其協商,講請道理,如對方要求過份,可到交警部門報案,不過,由于已無事故現場,根據交通法的規定,你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如對方法住院,可申請做一個法醫鑒定,據鑒定結果賠錢,記住早點到保險公司報個案. 與對方協商是你把握一個原則,1500元以內能解決問題,你就給他算了,別去報案,原因就不多說了. 俺是交警,聽我沒錯! 還不清楚,給我發郵件!
熱心網友
碰到這樣的人,一個字拖.不給錢.讓他著急,主動找你,你就可以牛了.
熱心網友
你開車無責情況下撞了人是否由交通隊來處理,如交通隊來處理了現對方還不肯了結可以找交通隊,你不必理睬。如不是交通隊處理,這下你慘了,說不清楚。對方還不肯了結就是榨錢呀!
熱心網友
出了交通事故,最好報官這個社會好人多,但遇到兩個壞人就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