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摘一篇報道:1990年11月20日衛生部發布施行的《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三條,凡供食用的水產品(包括鮮售和加工)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含有自然毒素的水產品,如鯊魚、級魚、旗魚必須去除肝臟。據水產專家介紹說,人吃了鯊魚的肝后,會出現惡心、嘔吐、頭痛、兩眼紅腫、脫皮,全身的肌肉、骨關節疼痛等癥狀,這是因為鯊魚肝除了含有大量脂肪外,還含有大量的維生素A,一般人只要吃上一兩就能引起中毒。為什么攝入過多維生素A會引起中毒?

熱心網友

醫學常識:雖然維生素A是人體必需營養素,但它是一種脂溶性維生素,過多服用會在體內蓄積,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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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極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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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營養物質都必須適量,過多以后肯定有害。包括其他維生素也是如此,甚至包括水。聽說過“水中毒”嗎?那就是喝水過多,引起組織水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