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平房因要拆遷準備購置新房,哥提議買一套130平米的高層,因哥經濟狀況最好所以他說首付由他來交,等父母的平房拆遷后就用拆遷款把貸款還清。期間需還貸款(每月3000多元)半年到一年,父母沒有這個能力還,我們也是工薪族無力幫助償還,哥說可以由他來還這段時間的貸款。這套新房因辦理貸款寫的是哥的名字,那父母對這套房還有什么權力嗎?還屬于父母嗎?(沒寫過協議也沒辦理過財產公證)另:父母是多年前再婚,各有兩個兒子,那除哥外其他三個兒子是不是對這套房就沒有任何權力了?還有哥嫂有可能離婚,這套房算是哥的婚后財產嗎?如果離婚嫂是不是擁有這套房的一半產權?寫得比較亂,請專家幫助解答,謝謝!

熱心網友

如果拆遷款是屬于父母對哥的借款,那么,其他人對房屋不享有任何權利,如果是父母出資還貸,那么還貸的這部分錢應當是作為父母的共同財產,百年后由子女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