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好幾個問那個電話變更需要用什么樣的文體公布的,其中的選項都寫“啟示”我很想說,啟示在應用文中是沒有這個說法的,起碼在公文中沒有。公文中只有一種叫“啟事”的。而且“啟示”和“啟事”在用途上是不相同的。。。。。。都是大學生了。。。怎么還會弄錯。。。。有反對意見的說理由。
熱心網友
啟示:啟發,啟迪,使人有所領悟。啟事:為了說明、告示某件事情而登在報刊或布告欄內的文字。
熱心網友
公文的種類里只有“啟事”,象那個電話號碼變更,應該是用“啟事”這種公文。我是這樣認為。
熱心網友
不要急嘛?。。。?!考試時你就比別人多那么一分了?。。。。。。。。?!開個玩笑,別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