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于是他們一共付給老板30元, 第二天,老板覺得三間房只需要25元就夠了于是叫小弟退回5元給三位客人, 誰知小弟貪心,只退回每人1元,自己偷偷拿了2元,這樣一來便等于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9元, 于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元,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元,總共是29元。可是當初他們三個人一共付出30元那么還有1元呢?
熱心網友
“這樣一來便等于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9元, 于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元,”題目的問題就出在這句話上。這3人來到旅館,所受到的服務分為兩部分——1.價值25元的住宿。2.第二天小弟退給他們的一人一元,也就是3元。所以3人總共所付的費用應該是25+3=28元,而不是27元。
熱心網友
這里面只花了27元,2元在這里面的,沒有29元的時候。
熱心網友
概念錯誤,3人只花了27元,其中小弟吞了2元,老板得了25元,沒有1元錢的問題。
熱心網友
3人總共所付的費用應該是25+3=28元,而不是27元。
熱心網友
25+2=27啊!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