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時,將派遣證給了人事。人事甲幫我辦理了檔案,戶口從學校調出,但是還沒有調入江蘇常州武進就辭職了。交給我人事乙給我辦理落戶?,F在我在武進人才市場沒有找到我的戶口,我家里也沒有找到我的戶口。我詢問人事乙,他說當時幫我交了落戶證明的手續費。人才市場當時說這樣可以了。可是為何我現在找不到了呢?我想向大家咨詢戶口辦理應該是什么過程。究竟是人事乙給我弄丟了現在在找借口,還是人才弄丟了。
熱心網友
如果說當時他幫你交了落戶證明的手續費,那責任當然就是轉到了人才。說明人事乙已經幫你辦理了落戶的前期手續。按理說應該是已經落下了。你落的是但是單位的集體戶口還是人才中心的集體戶?還是什么戶口,情況不同急死我了。今天怎么鍵盤出問題了。粘貼不了東西。你去下面這個地方看具體的程序吧。
熱心網友
趕緊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