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于2004年1月5日將5萬元存入商業(yè)銀行,選擇了2年期的定期存款,將于2006年1月份到期。但在2005年1月5日由于急于購買住房,需要資金,鑒于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將視同活期存款,損失很多利息收入,因此,決定不將存款取出,而是先向商業(yè)銀行申請1年期貸款,然后等存款到期時(shí)歸還。上述決定是否合理?試闡述你的理由。(2004年1月份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25%,2005年1月活期存款利率為%,2005年1月份1年期貸款利率為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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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提前支取存款應(yīng)計(jì)利息50000*0.72% = 360(元),利息稅360*20% = 72(元),實(shí)得利息360-72 = 288(元)應(yīng)付利息 無。2005年1月5日余額:50000+288-50000 = 288將這288存一年定期,則2006年1月5日余額:289.66方案二:貸款等存款到期應(yīng)計(jì)利息50000*2.25%*2 = 2250(元),利息稅2250*20% = 450(元),實(shí)得利息2250-450 = 1800(元)應(yīng)付利息50000*5.58% = 2790(元)2006年1月5日余額:50000+1800-50000-2790 = -990結(jié)論:采用方案一比方案二節(jié)省1279.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