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四個月,但從種種跡象看,我懷疑我的丈夫伙同另一女子在利用我的婚姻.他是現役軍人,聽說與軍人離婚比較麻煩.我懷疑他們有染.但我不知道該女子的具體住址,但有與她通話和寫短信.她了解他的活動,哪怕是昨天我讓丈夫發的誓言她都知道.但我丈夫此前極力說與她沒有染,但又提供不出相應的證據.由于我們在兩個省居住,無法親自證實事實.但目前從種種跡象表明,他們象是串通一氣的,可能利用我來轉業.如果我起訴他們,我該如何提供證據.我手機里的短信實在保留有限.謝謝!
熱心網友
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但是對于如何證明對方存在重大過錯這是很困難的。而且安裝竊聽器等方式很容易侵犯對方和他人的隱私等人身權利。根據法律的規定,侵犯他人合法權利而取得的證據是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的。因此建議你取證手段要合法,以免為了取證而違法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熱心網友
1、可以收集對方是否有第三者的相關書件及照片;2、收集對方的暴力行為相關的證人、病歷及照片。3、雙方共同財產的數額;
熱心網友
不一定對路子1、你要試圖證明與你丈夫聯系的那個人和你丈夫手機里短信的號碼機主是一個人2、你要證明短信的信息內容和你丈夫婚外情存在聯系,這種聯系應該是明顯的,而不是你的感覺或你的推斷,這一點非常重要3、你丈夫是軍人,這一點不影響你離婚,相反,如果你能證明上面兩點,對方將有破壞軍婚的嫌疑,對你是有利的4、你不必知道對方的地址,因為是你和你丈夫離婚,你只要證明你丈夫存在婚外情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