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第一個回答你的人是用數數法則證明的,這個證明過程是沒有錯的。你要是非得要求用數論來證明的話我想就算寫到這,也是沒有幾個人看得懂的。哥德巴赫猜想是:每個大奇數都可以寫成三個奇數的和。比如:77=53+17+7還有 任何一個大于2的偶數都是兩個質數的和。而我國的陳景潤只證明到了1+2,也就是:每一個充分大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一個質數與另一個自然數之和,而這另一個自然數可以表示為至多兩個質數的乘積。通常簡稱這個結果為“大偶數可表示為(1+2)”。

熱心網友

如果陳景潤見到這個證明 非氣死 !樓主 你提問的這個問題 太過 高深 不用說本科生 研究生 博士都有點那個~~~~~~~~~~ 再說陳景潤的證明 是十頁稿紙 就算有人在網上給你發布 那結果 不言而喻了

熱心網友

1+2=3證明:因為2=1+1 且1+1+1=3所以1+2=1+1+1=3證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