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去打工開礦,由于塌方造成一條腿從大腿以下截肢,應該怎樣索賠?

熱心網友

工作或受雇參與礦山開采,即使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也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且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要件,應被認定為工傷。按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規定,該傷殘基本可認定為傷殘四級。現在的當務之急是首先進行工傷認定,只有確認工傷并定殘后,才能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索賠。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礦山)應該在事故發生30日內,職工或家屬在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此,你朋友有權要求礦山為他作工傷認定,或自己去作工傷鑒定,然后依據“工傷認定決定書”,向礦山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按認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工傷待遇。相關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詳細資料請參閱《工傷保險條例》,全文可到“愛問”共享資料中下載。 。

熱心網友

可以按傷殘等級賠償.具體事項你可以查一下有關傷殘等級賠償的有關規定.

熱心網友

有沒有勞動合同?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以工傷賠償。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屬于雇傭關系,可以到法院起訴雇傭單位按人身損害賠償來要求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