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不提供擔保,法院有可能拒絕保全請求;③要求提供被保全財產的具體位置和數量,否則法院無法執行。 請問如何提供擔保?什么叫擔保? 我可是身無分文的人.現在老公不理我們母子死活,逼我簽離婚協議,卻不肯給一分錢. 如何提供被保全財產的位置? 我只知道有一間舊房子,價值十萬塊(也不知有沒有被他轉移了),位置我知道,但我不知房產證號等,請問需要寫嗎? 急呀!!!
熱心網友
不知道你們進入司法程序沒有——就是說已經在打官司了沒有?訴訟財產保全的擔保,是法院為了保護被申請人(你老公)的訴訟權利,要求你必須為你的申請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作出負責的承諾。意思就是,如果你的官司敗訴,而你老公又因為你申請了財產保全而蒙受經濟損失,就要用你人擔保來賠償。根據你說的情況,第一,你沒有經濟能力提供擔保;第二,對于你老公的財產(房子)的保全措施并不會造成你老公的經濟損失(最多就是不讓他賣就是了)。所以,你應該向法院說明理由,請求免除擔保金。如果法院不答應你的請求,你可以到當地的司法局申請“法律救濟”,或者風吹草動當地的婦聯、人大反映問題。提供保全財產(包括房產、存款、其它大宗財產)的位置、數量、線索,是你的義務。你知道房子的位置,這就夠了。你可以請律師幫你調查房產證的證號(沒錢,就申請司法救濟)。
熱心網友
知道位置,可以聘請律師去調查房產檔案;申請保全應該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法院就不接受保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