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athilde,____ofPierre, ifeB.wife二;Abrahamlincoln,thesonofapoorfamily,wasborninKentucky.(一)中的不用冠詞,而(二)中卻說thesonof用定冠詞。為什么?請給以解釋。我是中學英語教師,需要確切的答案。謝謝。

熱心網友

Abraham Lincoln 是名人,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不同于普通人,因此要用definite article. wife 前面零冠詞,正確,體現一夫一妻制.

熱心網友

在有明確指定時不用冠詞沒有明確指定是就用冠詞比如我們都知道Mathilde是Pierre的妻子,并且前文已經交代過了,是特指的。而Abraham lincoln我們并不知道他是哪個poor family的SON,是泛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