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合同到底應該用什么章是合法的?一定要合同章嗎,單位行政章不合法嗎?簽定合同到底應該用什么章是合法的?一定要合同章嗎,單位行政章不合法嗎?
熱心網友
簽訂合同,最好是單位公章或合同章,部門章如行政章、倉庫章等容易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在訴訟中,一旦蓋章方否認部門章的存在,受章方就會存在舉證難的問題。
熱心網友
我認為只要是能證明合同當事人合法身份的章就可以。并不一定非要專用章。
熱心網友
我同意第三位同志的意見。
熱心網友
單位簽訂合同,必須用公章或合同章。并不是說其他簽章不是合法的章,而是在法人范疇內,公司或企業的部門章都有不同的用途,例如,人事部的公章只能是在管理企業內部有關人事范疇的事宜使用,要想與本企業以外的其他社會主體簽訂協議,必須要用能代表整個公司的公章。我不同意第二位同志的看法,什么叫最好用公章和合同章,應該是只能用公章或合同章。
熱心網友
一般情況下,單位行政章、合同章用于對外簽訂合同都是可以的。問題的關鍵是使用的印章必須是對外代表單位意志的。內部使用的部門印章一般不能用于對外簽訂合同,但合同內容中特別約定并經單位授權且在授權范圍內使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