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某上市公司在某省的辦事處主任,公司是民營上市公司,我負責該省的銷售任務,向大區經理負責,每年的銷售任務里有按照銷售額的千份之六的提成,可是老板不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導致我幾年來總共有大約30萬的提成拿不到,公司現在情況不好,我擔心我拿不到錢了,希望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解決這類問題的!我現在有了想扣留公司回款,然后打官司的想法,不知道是否妥當,請支持!

熱心網友

扣留回款不合法,反而會成被告。您必須立即(盡快)向法院起訴該公司,同時,申請財產保全。這樣,該公司的所有銀行往來帳目資金將全部凍結。您就不用擔心拿不到屬于您的提成。具體是否拿的到您應得的提成部分,必須看你們公司關于提成這部分的詳細條款,公司目前狀況好不好,如果它沒有修改相關銷售提成條款,都不會成為拒付銷售員提成的理由的。

熱心網友

這件事您最應該馬上咨詢“著名律師” 把您的情況詳細的說給他聽 委托他幫您處理所有事物記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會讓您“名正言順”的領回屬于您的財產!-------支持您 希望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