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么處理公平嗎?2、亮晶晶本人、國家體育管理部門以及社會在這件事情上應當分別承擔什么樣的責任?3、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怎樣對待這件事情?

熱心網友

雖然嚴厲,但勢在必行!為了2008北京奧運會出成績,必須從現在就要各運動隊嚴厲治軍!

熱心網友

1、公平2、本人就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擔負全部責任。國家體育管理部門的做法非常正確,只是處理得稍微晚了些,應該在“亮”簽約前做出處理,給這種敗壞國家運動員形象的敗類以沉重打擊。社會應該全力支持維護國家隊運動員形象的行為。3、自作自受,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