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事業單位工作,但那里從80年代就開始自負營虧了,兩年前領導允許父親注冊公司,法人是我父親,每年要上交大部分錢,財務也歸單位財務處管,只有小錢在父親手里。父親工作一直是認真,勤勞,懂技術,周末都不休息。領導也是看中上述因素才同意他干的。可領導卻得到大部分錢,有權啊,太不公平,拿別人的辛苦揮霍,單位里還有多個這樣的公司。單位一直要想改成股份制沒成功。問題:我想有什么辦法和法律上的條款或漏洞把公司真正變為父親的。謝謝
熱心網友
最好能做股份制改造。改好之后,可以做管理層收購,你父親收購單位股權(要有資金投入,但以后可以賺回來)。或者引進新的投資者的同時做管理層收購,把公司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公司規模也會變大),你父親可以在轉讓的過程中拿干股,但一般不會超過30%,之后,他想干就干些輕松的工作,不想干就退休吧吃股利吧。實在做不成股份制改造,就另外成立一個自己的公司(不要你父親出面,可以是你的公司),把現在公司的業務慢慢轉到自己的公司去。
熱心網友
一邊把正室養好,但是記住不要寵壞一邊自己在外邊養個情人(公司)
熱心網友
首先要確認以下你父親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來,他是獨立的公司,不過財務歸單位管。另外,你父親的公司業務是否要依賴他的單位?技術問題呢?公司的股東是誰?你父親是否控股?如果業務和技術都與單位無關,而你父親又是控股股東,那你父親完全可以把財務收回來,不要忘記,公司的法人是你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