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師兄因為和她的女朋友感情破裂,于是提出分手,可是女朋友不同意,一定讓他賠償,于是師兄為了緩和但并不是真愿意賠償,寫下了欠條,說愿意支付20萬的精神賠償,分15年付清,并且簽了字,請問這樣是否就真的有了法律效應?
熱心網友
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他當時為什么會簽名呢?真的只是緩和嗎?要真正了解動機才能在法院上說明它是否有效?一般來說不是被強迫威脅的情況下所寫欠條上有金額 簽名 日期都應有效.
熱心網友
一般情況下可以認定此欠條無效,但是不排除有其他情節而被認定有效。
熱心網友
?o效
熱心網友
我想本案的條件還不夠充分。首先,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如果你有證據能夠證明簽署合同不是你的意愿,那么我想會有轉機,如果不能,那么,在原告已經舉證證明的情況下,法院查實并采信該證據而你不能舉證抗辯的話,我想會承擔不利的后果,我覺得這種情況(保留證據不充分或者說缺乏證據意識而敗訴的情況并不少見)。進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想法院根據合同法中關于合同無效的情形(也就是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因為當事人的目的很明確,自己已經很明白自己的做法將要帶來的后果,他人也未對本人實施身體或者精神等方面的強制來限制自己作出正確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所以,法院在原告舉證不利的情況下會責令被告履行合同約定。 我想在目前的情況下是要對原告有利一些的。
熱心網友
只要是自愿簽署,且與法律無沖突,就認為是有效的。
熱心網友
單從欠條來看,具有法律效力.如從寫欠條的原因你看,又是屬于被迫的.今后到法庭去,輸贏各半.
熱心網友
首先,要明確欠條上寫的內容。因為不同的內容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解釋。也許可以說是一種精神賠償,也許可以說是一種附有條件的贈與。如果是從精神損害的角度來講,盡管法律是承認精神損害賠償的,但是,這只是承認有精神損害的后果,而法律規定戀愛自由,所以,因為戀愛而造成的精神損害法律是不承認的,所以,從這個角度解釋,該欠條是無效的。如果是從一種附條件的贈與的角度來講,情況就另當別論了。這個情況比較復雜,牽涉到具體的欠條的文字。需要進一步確認才可能有比較準確的說法。
熱心網友
內容不受法律保護
熱心網友
追問當時的情形,該欠條并非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而產生,也沒有現實中的債權債務關系。除非你師兄把它寫成“本人愿意將20W贈予XXX”,并且實際交付了,這樣才做數,否則是無效的~
熱心網友
感情破裂是雙方共同發展的結果,不應存在誰賠償誰的問題。
熱心網友
欠條上具體寫的什么內容啊?如果是什么青春損失費,那就可以認定無效!
熱心網友
這樣的欠條是無效的.具有敲詐性.戀愛是自由的,談不上損失問題.
熱心網友
無效的欠條上沒有原因,只寫明欠款20萬的話也許能湊合著使寫的越清楚使有效的可能性越小
熱心網友
不懂到底有沒有用啊?????
熱心網友
欠條具有法律效力。 你的師兄僅僅為了緩和關系或者氣氛,而非受到暴力脅迫,就寫下愿意支付20萬元精神賠償的欠條,并且簽了字,盡管不是真愿意賠償,但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要為自己的草率付出慘痛的代價。
熱心網友
應該由法官根據當時的情況來認定。
熱心網友
去問問法官
熱心網友
無效
熱心網友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會問起欠款原因,欠條上的內容要是沒有寫明為什么欠款,就要看在審理過程中,女方是怎么回答的。要是單純回答是精神損失,并且男方是出于可理解的非個人意愿而簽名的話,法院會支持欠條無效。但是,要是雙方都是出于意愿簽立的,就是一份有效合同了。
熱心網友
這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因為打欠條已經證明他同意了賠償,并且在法律上有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是一種自愿承擔的行為,于法是有效的.至于你打欠條的動機在所不問.至于是否賠20萬就另議了.
熱心網友
無效
熱心網友
內容不合法,沒有法律效力的。
熱心網友
你說的這種情況就是社會上比較多的索要青春損失費的現象,我國的法律中不支持“青春損失費”的說法,僅認可有事實依據的“精神損害”,所謂有事實依據,是指對生命健康權、侵犯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的侵犯事實。現在新《婚姻法》中對夫妻間離時賠償問題解釋為婚姻的一方可向婚姻有過錯方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但并不意味“青春損失費”的合理合法化。 戀愛雙方自愿的,同居,乃至訂婚僅以雙方自愿為前提,都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戀愛同居中產生的糾紛尤難得到支持。對于一些個人以青春損失費為由,騷、糾纏當事人的,當事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該欠條是無效的,無須為此欠條承擔責任,對方為此起訴法院也不可能得到支持。但這欠條不知道你師兄是怎么寫的,如果是沒寫清楚是戀愛分手的精神賠償費,只是寫了欠多少錢的話,就完全變成一種債務糾紛了,那就比較麻煩了。要否定該欠條,那只有現場證人證明了。如果對方在索要精神賠償費是使用了威脅或暴力手段,強迫你師兄寫下欠條,那還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熱心網友
那女人真不是東西!!我那天遇到這種女人非湊她不可
熱心網友
這樣的欠條法律不支持也不保護的!是無效的!
熱心網友
他親自寫了
熱心網友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