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地都有許多專門偷車牌的賊,我們也在電視新聞里看到過這樣的呼吁,不要按小偷說的給們他錢換回車牌而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可是前天晚上我的車牌被盜,昨天我們來到刑警大隊,他們卻說這種事他們束手無策,小偷留下的手機號碼、銀行帳號都不足以讓他們去偵破這種案件,也就是說有車一族就只能這樣眼睜睜地看到自己的車牌一而再地被盜,然后每次都給他們錢了事?來錢這么容易而且不會受法律制裁,要不大家都別上班了,干這個去!!!
熱心網友
這種現象是肯定不對的。不過應該只是個別,否則我們的交通、市場不亂套了嗎?要強調的是,不能讓這種“個別”的現象繼續保持。你完全有理由告他們“不作為”。偷盜無法制裁?你都無法,老百姓咋辦?
熱心網友
這個是和現有中國各項體制在改革中的混亂有關的,比如銀行對于開戶存款實名制根本不能有效地落實,手機卡只要有錢就能買到。在金融個人信用方面,國內根本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有效的環環相扣的體系,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這能怪警察嗎?如果每個人,每個部門,每個行業,每個公司都能做好職責之內的事情,那就好了!如果你們看不懂也就算了,當我沒說!
熱心網友
公安機關越來越不象話,還要給他們漲工資,合理嗎?解放前的警察可是什么都管的,大人打小孩、夫妻吵架、小孩丟失,等等,現在的警察應該知道警察是怎么來的!天生就是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