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現在得了一類重大疾病,他以前在單位交過社保的,交至發病前.請問:他可以要求賠付嗎?如何賠付?望知曉者告知!謝謝!!!
熱心網友
你好,對于你的朋友的狀況表示慰問。衷心祝他可以早日康復。我想問一下:1,你的朋友在發病前有購買過商業性保險嗎?如果有的話都有買了什么樣的保險?保險額度是多少?2,他原先買的社保是什么檔次的?是社會養老保險還是社會醫療保險?請分清楚。很遺憾,由于你的說明不是很詳細,我現在無法答復你。如果不介意的話可以和我聯系:吳永霞小姐,電子信箱:frosts@
熱心網友
社保的醫保需要180天的觀察期。如果在發病前的180天,他一直在繳費,那就可以理賠。方法很簡單,就是拿著病例、發票去報銷。不過會按照他上的醫保的等級去賠付。如果只是基本醫療,那么門診2000以上部分報銷50%,住院1300以上部分好像是報銷80%(我記不清了)。如果除此以外,公司給上了額外醫療,那么按照當初保險的條款理賠,比如A類藥報多少,B類藥報多少什么的。不過只要是自費藥,上什么級別的醫保,都不會報銷的。
熱心網友
他現在還在這家單位嗎?能不能賠付要取決于你的朋友是否有繼續繳費,目前是否還有效。具體的賠付方式是到醫院住院治療前出示醫保卡,出院結算時會扣除醫保支付的部分,只需要給自己應該支付的部分,具體也可以咨詢你們當地的社會保險局或入院時咨詢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