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經》中的偶像,用現代詞匯講,有人認為就是精神支柱。每個人都有精神支柱,都有偶像。一個人的靈魂,服侍哪個偶像,聽從哪個王的命令,就是哪個王國的臣民。把創造天地的上帝當作自己的精神支柱的人,才是以色列人。以色列總理沙龍,他的精神支柱是民族,是宗教,是政治,所以他并不是《圣經》中說的以色列人,他的首領是彼拉多,他的王是凱撒。每個人對待自己的偶像,都非常虔誠,就象守財奴愛錢一樣。人常常因為自己虔誠,就以為自己拜的是真神.拉登和布什都認為自己進行的是圣戰,那么,真正創造天地的上帝在干什么呢?他在等待,他在看世人盡情表演。我這樣認為對不對?
熱心網友
其實偶像就是上帝,一切都是上帝搞出來的啊
熱心網友
沒理由
熱心網友
讀了以上所述,竟然還是提問者的說法比較合乎圣經。偶像崇拜 偶像是任何把上帝從祂的合法位置上挪開的東西。偶像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勢力(有時甚至是動物或物件),人在其身上賦予神圣的尊榮,期待它們的幫助,而實際上它們自身都難保,更談不上幫助別人。“偶像”的字面意義就是“非神”。當巴力神的祭司在迦密山上向巴力祈求無效時,上帝就揭露了偶像的毫無能力(列王紀上18章)。 異教徒經常拜那些以菩薩、動物,或物件等形式出現的偶像。在現代社會里,人們崇拜各種形式的神秘勢力。在所有這些偶像和勢力的背后,潛伏著最大的假神——撒旦的能力。 當前的偶像 另外,還有其他形式的偶像。所謂偶像,就是我們盼望從中得到一切好處的人或物,甚至缺了這個人或物我們就不能生存。這包括一切使我們把上帝放在第二位,甚至忘到腦后勺的事情,可能是運動、毒品、酒、色、出外尋樂、我們的工作、美宅、華麗的衣裳、金錢、名聲、地位,或其他任何東西。運動場上的英雄、影星、歌星,都可以成為球迷、影迷、歌迷的偶像。我們甚至可以對某種觀念進行崇拜,比如說,認為我們這一種族優越于其他種族就是偶像崇拜。 受到最多服侍和尊崇的偶像,同時也是所有人最不認為是偶像的偶像,就是我們自己。當我們為自己的專長和知識驕傲時,當我們信任自己的觀點時,當我們按照自己的心思意愿生活時,我們就是在對自己偶像崇拜。這個偶像甚至會披上宗教的外衣。 保羅論到這種人時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但同時,“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腓立比書3:19)。 傳 統 任何人或事,只要讓我們把上帝和祂的話語放在一邊,或取而代之,而對其給于對上帝的尊崇,就成為我們的偶像了。因此,如果我們把人和教會的傳統抬高到與上帝的話語等值的地步,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