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單位是家電賣場,將運送家電的工作承包給個人(車也是個人的),每月按運送次數結算運費.比如說,這個月應支付給他2000元運費,以前是讓他把油費發票抵帳.現在是一半(1000元)用油費抵帳,另一半(1000元)讓他到稅務代理處開3次免稅發票(金額為98元\次,注:因為起征點為99元),其余的706元到地稅開發票并交納各種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這些發票上全以本家電公司為單位,并且項目全為搬運費.我想知道這2000元運費全以油費抵帳和后來這樣抵帳有什么不同.后來這種抵帳方法是不是對單位更有益處呢.是不是能少交稅呢?實在想不出來,請各位師兄師姐給指點一二,謝謝!

熱心網友

2000元的運費全部由油費來抵和這樣抵帳肯定不同。首先來說說用油費來抵,這要求你單位必須有車,要不然,你何來油票?如果你單位有車,這種做法可行,否則不行。現在來說抵帳的問題,由于他開的發票項目為搬運費,這樣你就無法做為進項抵扣,要想抵扣就必須要求他發票項目開為運費,并且項目要填寫齊全,否則稅務不得抵扣,現在稅務要求很嚴,本人就遇到因項目填定不齊全,而沒能抵扣的事,當然要想抵扣,你必須是一般納稅人。

熱心網友

商場沒有汽車則不可用油費票入賬,否則是做假賬,輕則納稅調整,稅務局也可同時處罰商場。應該是用運輸承包方到地稅局代開的運輸發票入賬。

熱心網友

我能問幾個問題嗎?:你們單位有車嗎?你們單位有營業稅類的發票嗎?你的問題和你的內容,好像不相符,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