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在沒有任何前提下,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子女有不贍養父母的行為,那么父母可以取消其繼承權.另外,父母也可以調整遺產的分配,只要其動機不在與性別歧視并且要對不能自理的子女留有適當的分額.
熱心網友
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有遺囑按遺囑執行。遺囑沒有涉及的部分按法定順序進行分配。
熱心網友
根據繼承法規定,如果無遺囑的話,女兒和兒子有相同的繼承權,但是有遺囑的話又另當別論.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
熱心網友
不計遺囑,依法享受同等順序/
熱心網友
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看看《繼承法》
熱心網友
根據繼承法規定,如果無遺囑的話,兒子與女兒有相同的繼承權,但是有遺囑的話又另當別論.同時,即使是非婚生子女都具有繼承權.
熱心網友
一樣
熱心網友
女兒和兒子同樣享有繼承權都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熱心網友
都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熱心網友
男女平等,應當是一樣的;不過,老思想的 原因,造成很多地方不重視女性權利。
熱心網友
已經21世紀了, 還在問上世紀初的問題?不過, 1997年, 香港新界一班土豪鄉紳, 還上北京要求廢除女兒繼承權, 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回港.他們以為大清律例, 在回歸后, 會再適用于香港
熱心網友
回答是肯定的。
熱心網友
是一樣。因為以前重男輕女,才使得兒子的繼承顯得的理所當然!多看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