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里面寫道提前離職要賠償兩年全部工資和獎金這樣是合法的嗎?如果已經簽字了,具有法律效力嗎?如果想在合同未到期時離職,有沒有賠償能力,該怎么做?
熱心網友
不合法。首先你講到勞動合同里面的內容是不符合法律的。勞動法里明文規定了賠償辦法。而家法不能大于國法。那么也就是說它是無效合同,至少它是勞動合同里的無效部分。按照法律規定你只要陪他一個月工資就夠了。或者你提出辭職。單位要在30日內答復你。30日沒有結果你就可以直接要求單位結算工資走人。不需要賠償。30日單位拒絕辦理手續。你就可以上勞動部門了。因為這時已經產生勞動爭議了。你可以要求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熱心網友
如果違約金過高,可以要求法院適當降低,合同法是有明文規定的。
熱心網友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的協議,如果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那么該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從你提供的材料看,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違約,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沒有賠償能力不是理由。
熱心網友
要看你合同的具體約定
熱心網友
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限,出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熱心網友
你的合同條款屬于雙方約定的事項,既然你已經簽字代表達成合宜,合法有效。但前提是合同的條款是否顯失公平。如顯失公平,則可通過法院認定條款無效。
熱心網友
具有法律效力,去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