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專業術語要怎么問?情況是這樣的,我24歲,未婚,有一商業用房。媽媽再婚前所有,是否屬于媽媽與繼父的共同財產?再婚期間我又將準備買一商業用房,是否算媽媽與繼父的共同財產?

熱心網友

房屋財產權益再過房屋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所有者為準,如果房產證上標明房屋所有者是您的母親,那么她再婚后房屋應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您買了新的商品房,其房產證上標明的所有者是您,那么該房屋的所有者是您。

熱心網友

房屋財產權益再過房屋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所有者為準,如果房產證上標明房屋所有者是您的母親,那么她再婚后房屋應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熱心網友

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商住房是自己的。18歲成年未與父母共同居住的收入歸自己所有。你在購買也是自己的。你與母親的老房子,如果改建因在你父母的婚姻關系期間,可以認定為夫妻(家庭)共同財產。另房屋作為不動產,其所有權已登記為準。除非有證據證實房屋登記錯誤。并且,房屋登記的變更過程是可以查實的,即使你隱瞞事實變更登記人,你繼父可以要求撤銷登記。

熱心網友

我和你情況很像,我覺得最保險的就是現在就去把名字改了。你媽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就是最好不要讓那個繼父知道就行了。其實知道也沒什么,只是怕他多心罷了。

熱心網友

如果是個人的財產,登記在你名下,不會屬于你媽媽與繼父的共同財產的; 再婚期間你如再買一商業用房,用你個人資金,登記在你名下,也同樣不屬于你媽媽與繼父的共同財產。

熱心網友

第一,你原有的商業用房,如果是在你母親名下,因為是你母親的的婚前財產,所以只屬于你母親所有,與你繼父無關,不是你母親與你繼父的共同財產;如果是你個人名下,則與你母親和繼父都無關。第二,你母親再婚期間你又準備買商業用房,如果落入你的名下,應視為你的個人財產,而不是你母親或你母親與你繼父的共同財產。以上回答供參考。

熱心網友

你媽媽再婚前的那處房產(商業用房),屬于你媽媽的個人財產,與你繼父無關。你媽媽再婚后,你準備買的那處房產,因為是你自己準備買的,且你已過了18周歲,是完全民事行為人了,所以,你準備買的房產與你的媽媽和繼父均無關。 說句你不愛聽的話,若干年后,如果你媽媽先你繼父而去,那你媽媽再婚前的那處房產,你和你繼父將享有平等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