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歲結婚,26歲就離了。有個9歲的兒子她帶這。我在這離婚到現在有5年了。找了5個女友,我對她們沒什么感覺。一開始還有點新鮮感,住在一起就沒什么感覺了。每天都想這我以前的老婆和兒子,我和她離了那天到現在沒有見面過。連日子也不給我見。好是不可能啦??!這我也很清楚她是這的郵局局長。我離婚到現在就失去信心了天天在家。大家幫忙給我指教我該怎么做????
熱心網友
寫的什么東西????話要講清楚,要審核一下再提交,不然別人看不懂!!!!!!自己捉摸吧.
熱心網友
想你老婆和兒子,證明你還愛她.那為什么要離婚?你想想吧.
熱心網友
我覺得吧,只要免疫力沒問題,再大的傷口也會好的!!!時間會讓你喪失這一部分記憶的!!!加油!!!
熱心網友
探望兒子是你的權利,可向你前妻提出定時探望的要求.如不同意,可向法院提出.
熱心網友
1、首先你不要問該怎么做,因為你自己都不說清楚你想如何2、你優柔寡斷,舍不得壯士斷臂,但又奢望完美無憾的結局,所以事情不了了之的最后是你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