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景名都第二期在7月底之前下誠意金,8月13日開盤可享受94折,在8月1日到8月12之前下誠意金可享受96折,但今天(7月25日晚)售樓小姐告訴我在7月底之前簽認購書,可以按均價5300/m2(毛坯房)到5800/m2賣.8月1日之后就要以均價6300/m2賣,但開盤的價格還沒有定.開發商的這種做法合法嗎?如果合法用意何在?

熱心網友

內部認購早就不允許了,可是還是很多開發商在做,反正也沒人查。內部認購的時候一般沒有銷售證,內部認購的用意是再于看看市場的反應,看看有多少人關注他們的項目,如要很多的話那就把開盤價格調高。有一部分前期內部認購的人能得到實會,一般會通過搖號等形式來決定,然后讓你挑房,你如果挑不到好的房你當然不買,當然你認購的決不是好房。有的開發商是一看形式好就高價開盤認購做廢,愛買不買,反正認購也不具法律效力,你不信看看認購書都是打它們自己保護起來的條款吧。

熱心網友

我只知道預售房要五證齊全的,比如預售證(有的只是其中一幢樓的,并不是全部樓盤,要看清楚),土地開發許可,城市建設規劃,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等等,具體你自己再找一找另外,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把違約責任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