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師范類畢業生,一年前,從山東煙臺的一所大學畢業后,我到了威海的A單位工作(是個私立學校),檔案根據單位要求直接從我畢業的大學寄到了威海市教育局,可僅僅2個月以后我便換到威海的B單位工作,當時感覺檔案放在教育局可能比較保險,就一直沒有動,在B單位工作期間我拿派遣證到人事局開了“行政介紹信”(這東西現在我還自己拿著,當時為了落戶口我沒告訴人事局我已換了單位,不然手續會很麻煩,“行政介紹信”上本來是讓A單位三個月內去教育局取檔案的,但因為換了單位,直到今天還沒取),同時在戶口遷移證上蓋章,之后順利落戶,在此期間我的檔案一直在威海市教育局。 現在,如果我想回到原來上大學的煙臺市工作,檔案怎么搞啊,可以直接從威海市教育局取出來嗎?(檔案不會丟吧?)當時為了順利落戶在威海人事局辦手續的時候有些投機,對以后會有很大的影響嗎?我現在還有沒有別的應該做的事情?因為很多相關法律規章我不懂,所以羅里羅嗦的把整個過程的細節都敘述了一遍,送上30分,請大家指點!!!!!不勝感激!!!!!注:煙臺和威海是山東省的兩個城市

熱心網友

你可以到煙臺人事局去辦理調動手續,一般檔案是不能自己取出來的,應由煙臺人事局開出<<商調函>>到威海人事局,威海人事局如果同意放人那么會辦好手續后寄給煙臺人事局的。你只要提供相關的證件資料給煙臺人事局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由B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正規的調檔函,由單位出面與教育局聯系比較穩妥.一般管理檔案的單位按到正規調檔函都會進行相應的轉移的.

熱心網友

你應該打電話咨詢這兩個地方的人事局啊,或者便民服務中心也行!除非和你有相同的情況,否則不可能給你準確的答復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