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失戀了,我和曾經熱戀,曾經山盟海誓,曾經讓我受到不公平待遇,曾經.....的男朋友就在2004年10月29號戀愛四個月整的晚上,分手了,是他在喝酒后提出來的!我們以后也要落入俗套的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了,他很后悔他說出那兩個字,并想要收回!但是我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了,因為我再也不想忍受什么了!他問我還能做朋友嗎?我沒有回答
熱心網友
放棄吧。重新開始一份新的愛情吧。也許它不是最好的,但至少它會是新的!而且,男女朋友一但說了“分手”,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也就不是那么難開口的!
熱心網友
做了就做了不管你 是不是對的做了在說好嗎
熱心網友
先問問你自己愛他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