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用現金入股成立一個有限公司,那么這幾個股東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或者其他職務嗎?另外稅后利潤提完盈余公積后,剩余部分向股東分利有什么規定嗎?是不是按照章程規定的分配辦法執行就可以了,剩余利潤是否可以全部分配?另外關于注冊資金,注冊資本如果是50萬,那么是否50萬資金必須一次性到帳呢?
熱心網友
注冊資本50萬元可以分批到需要驗資的賬戶上,等到錢全部到帳后,會計事務所方能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你才能去繼續進行工商注冊,否則一切都是白搭。
熱心網友
我來補充一下:1、幾個人用現金入股成立一個有限公司,那么這幾個股東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或者其他職務嗎?答:當然可以!不過,希望按“實際才能”安排。2、另外稅后利潤提完盈余公積后,剩余部分向股東分利有什么規定嗎?答:沒有其他規定,按照該公司章程行使即可!3、是不是按照章程規定的分配辦法執行就可以了,剩余利潤是否可以全部分配?答:可以全部分配,按股東會決議行使。4、另外關于注冊資金,注冊資本如果是50萬,那么是否50萬資金必須一次性到帳呢? 答:除中外合資企業可以分期繳資外,內資企業必須一次性到款,驗資后出具驗資報告方可向工商辦理登記手續。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