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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氧樹脂地面用材料還是有統一標號,但不同的廠家的標準就不一定相同了。大致的牌號還是統一的。每個企業為了銷售自己的產品,就必須在牌號上和大家統一名稱?,F在環氧樹脂的命名一般是根據下面的方法。   環氧樹脂的基本名稱仍采用我國已有的習慣名稱,即“環氧樹脂”。在名稱的前面以一個或二個漢語拼音字母表示類別,再用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品種,二位阿拉伯數字標出了該品種環氧樹脂的主要性能—環氧值的平均數。   舉例如下E表示二酚基丙烷環氧樹脂,即雙酚A型環氧樹脂,EX表示溴改性二酚基丙烷環氧樹脂,F表示酚醛多環氧樹脂,R表示二氧化雙環戊二烯環氧樹脂。   某一牌號環氧樹脂,以二酚基丙烷為主要組成物質,其環氧值指標為0。48~0。54當量/100克,則其平均值為0。51,該樹脂全稱為“E-51環氧樹脂”。 現在國家的相關標準尚不完善。每個企業都想自己的產品的成本是最低的,利潤是最高的。產品的標準就不一樣了,以至某些產品的質量沒有保證。請看下面的報道。 [中國環氧樹脂行業在線]2004年12月6日訊 環氧樹脂作為不可或缺的重要化工材料,越來越廣泛地應用于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各個領域,生產和應用規模高速增長,歷屆技術交流會、學會年會、展會刊物上都發表過極有價值的論文,環氧樹脂的生產、科研、應用各個環節有機整合成一個“環氧樹脂體系”。但與此同時,環氧樹脂國定標準在使用過程中卻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之不相稱。 GB13657-92、GB1630-89發布后,原化學工業部部標準HG-2-741-72《E型環氧樹脂》相應作廢,但事實上E-51、E-44、E-42、E-20、E-12等“E型”命名的牌號仍充斥市場。實際上這些環氧樹脂處于“無標準”狀況,一批用量大、用途廣、經濟效益顯著的雙酚A型環氧樹脂沒能創出自己的品牌。這主要在于GB13657-92、GB1630-89這2個國標與實際使用有不適的地方。據中國環氧樹脂行業協會( )專家介紹,這種不適主要表現在指標的覆蓋性欠缺、命名不準確,分析環境差、毒性大、對分析人員身心健康影響大,成本高。另外,用不同工藝方法生產的國標“同一牌號”的產品,其色譜分析結果顯示出峰情況大不相同。 由上問題可知目前的國標存在的問題很多,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出發應予以修訂,以利于各廠創出自己的品牌、創出專用樹脂。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看,各廠也都有自己的技術訣竅、工藝特點,應該予以自己產品以特定的命名。為此制訂出有自己特色的企業標準。以求創出各企業的品牌、名牌、以滿足不同行業的專用或專供。從環氧樹脂體系的大發展來考慮,走“品牌”之路,實現環氧樹脂“高純化、系列化、精細化、專用化、高功能化、配套化”,修改環氧樹脂國家標準也勢在必行。。